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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示防范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提高金融安全意识的公告

来源: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4-14 14:31作者:协会办公室


今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现就防范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向广大社会公众作出提示: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是经省级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依法设立,核准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典当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监管。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均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广大投资者在与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时不仅要认真查验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及有效期限,还要详细了解其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对其业务实质、风险状况做出准确判断。在业务活动中,适时进行法律咨询。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掉入以“民间借贷”、“投资理财”等为幌子的集资陷阱。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损失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应当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切记“非法集资万变不离其宗,高额高息回报是诱饵,你看重的是承诺的收益,而他人看中的是你的本金”,不盲从宣传广告,不听信他人诱导,不眼红高额回报,不落入陷阱圈套。若发现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请收集好广告传单、投资理财合同、投资缴款收据、投资回报利息支付凭证等各种有效证据,向当地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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