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历史:天水市甘谷县鑫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甘金办发【2012】398号文件批复成立,于2013年1月5日正式开业。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办公场所位于甘谷县大十字广场永新商厦7号;
业务范围:办理各种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等业务,其他经审批的业务。
公司设立部门:信贷部、风险部、综合部、财务部。管理人员10人,具备本科学历5人,大专学历4人。
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政策,诚信、热情服务,得到了政府、社会的认可、奖励, 2013年收到在甘谷县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江苏宏通门业赠送的“急客户所需,解燃眉之急”的锦旗一面,2013、2014年被甘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16年被甘谷县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全县金融工作先进单位”,总经理李国珍被甘谷县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全县金融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信用等级被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评为Ags.
二、注册资本变化情况:截止目前3300万元注册资金在经营期间未发生变化。
经营情况:公司自2013年1月5日开业以来,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市、县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下,本着“诚信、高效、创新、共赢”的工作宗旨,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小贷公司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更方便快捷的资金服务,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三、公司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
1、股东变更:公司股东会分别于2016年5月24日、2017年4月18日、2018年4月12日申请,上报甘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谷政金融【2016】7号}同意报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天政金融【2016】53号)批复同意,谷政金融【2017】8号、天政金融【2017】42号批复同意;甘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谷政金融【2018】3号)文件上报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并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甘金办函【2018】38号)文件批复同意我公司变更股东。
2、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会2017年4月24日决议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恩明变更为李国珍,同年4月25日申请,上报甘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谷政金融【2017】8号)文件同意,报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政金融【2017】42号)文件批复,报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甘金发【2017】43号文件)批复同意。
2017年4月18日全体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接受公司董事长张恩明辞职,选举李国珍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8年4月10日全体股东会议表决,变更股东、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命总经理,聘任财务总监。
董事会成员:李国珍、李鹏程、李秀芳,李国珍继续担任董事长;监事会成员:黄芳玲、黄宝祥、王龙,监事会主席不变,黄芳玲继续担任;
任命李国珍为天水市甘谷县鑫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牛虹燕为财务总监。
四、目前公司主要贷款业务种类
公司2019年4月末贷款余额3790万元,客户101家、人次,100%以上属于“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客户。目前没有开展非贷款业务或其他业务。